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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一号)

日期:2020-01-28 作者:南陵县法院来源:南陵县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字体:[] [] []

南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一号)


      1月24日,安徽省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全县一切群体性集会活动(包括庙会、灯会、集会、祠堂等集会,婚宴、生日宴等各类喜庆宴会,文化体育类活动);

      二、全县所有游乐场所、娱乐场所、室内运动场所(包括电影院、KTV、网吧、棋牌室等)暂停营业;

      三、全县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暂时关闭,全县校外培训机构暂停培训,全县**场所暂停群众性**活动;

      四、全县酒店、宾馆无条件接受宴席、房间的退订退费;

      五、取消全县农(集)贸市场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

      六、倡导戴口罩出行,动员自敏感地区返乡人员居家度假,尽量减少外出;

      七、建立群防群控制度,设立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对重点关注隐匿人员可以积极进行举报。

      全县停止一切形式的群众聚集性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对在城市、乡村造成重大传染病疫情大面积扩散,危及众多人生命健康安全,甚至直接造成不可预估的众多人死亡,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举报电话:0553-6823793

                     

南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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