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南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三号)

日期:2020-01-28 作者:南陵县法院来源:南陵县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字体:[] [] []

南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三号)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坚决遏制疫情传播和蔓延,切实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减少外出活动,室内勤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降低室内致病菌的浓度。注意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份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或纸巾遮住口鼻。

二、严禁随意丢弃一次性口罩。健康市民使用过的一次性口罩,应毁形后按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居家隔离观察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使用后的口罩用开水浸泡30分钟,或用酒精喷雾消毒后密封丢弃到有害垃圾桶内。

三、节日期间,广大市民可以手机短信、微信或电话等方式拜年,表达亲情、友情,避免走亲访友、家庭式聚餐等人群接触机会。

四、全县所有扶贫帮扶干部,要立即电话动员所联系贫困户,居家过节,不要外出,确需外出的,必须佩戴口罩,并进一步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切实增强贫困户疫情期间自我健康防护意识。

五、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立即电话随访学生家长及学生,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并动员其不要外出,确需外出的,必须佩戴口罩,避免与其他人员接触,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六、全县各社区、小区物业及安保人员要主动劝导小区居民减少外出,对于外来人员和车辆严格管控,不允许随意进入小区。

七、全县异地返乡人员必须居家休息,避免外出,出现身体乏力、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需第一时间与当地卫生医疗机构联系,或做好自我防护后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医。

八、各镇、各单位要严格管理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主动向亲朋好友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主动示范,积极参与,宣传好、组织好、发动好群众,开展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南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127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