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9日,南陵县法院执行局的接待室聚集了几十名当事人,兴高采烈地从执行法官手中领取到公司拖欠的工资,并对执行法官帮助他们讨要到工资表示感谢。
汪某等47位工人与某公司劳动合同履行纠纷一案,南陵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8年11月13日作出仲裁调解书,确认某公司欠汪某等47位工人工资合计259623.85元。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调查,该公司已停产,名下既无房产、也无固定资产,更无银行存款。工人面对这种事实,情绪激动,多次闹访。通过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的多次沟通协调,最终胡某同意承担该笔债务。关于给付期限问题,双方仍争执不下,通过多次苦口婆心地做工作,工人才同意胡某分期履行该笔工资款,至今已履行了两期各五万元工资款。
年关将至,南陵县法院继续加大对企业拖欠工人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不仅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