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黄某拒不按期履行被送往拘留所的路上,其家属紧急筹款交到南陵县人民法院,并与申请人王某达成和解协议并长期履行。
2014年起黄某陆续从王某处借款,于2017年双方结算,黄某共拖欠王某借款26万元,并约定2018年2月份一次性归还,但约定期限届满后,黄某未按期归还,故王某将黄某起诉至法院。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了还款期限。但黄某在履行完第一笔债务之后未再按约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向被执行人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缴款通知书等文书,被执行人黄某与申请人王某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可是到达第一笔借款给付期限时,黄某迟迟未履行,总以暂时无能力偿还为由躲避执行。后经申请人王某提供线索,被执行人黄某从外地回来要在家中休息几天,接到该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即前往黄某家中,告知其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但黄某仍以无能力偿还为由拒不履行。法院欲对黄某处以司法拘留措施,但在送往拘留所的途中,黄某家人积极找人筹集部分款项送至南陵县人民法院。经申请人王某同意,黄某再次与王某就余款达成和解协议并长期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