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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怒汉》之陪审团

日期:2019-12-09 作者:吴明红来源:法警队 阅读次数:字体:[] [] []

《十二怒汉》是一部1957年上映的电影,虽没有绚烂的特效、亮丽的色彩,但是仍难掩该片直击心灵的震撼。剧情讲述一个贫民窟长大的男孩被指控谋杀生父,案件证据也均指向男孩谋杀生父,陪审团12个人在休息室里讨论案情,他们需要在这里达成一致意见裁定男孩是否有罪,通过12个人之间的不断讨论最终认为男孩无罪的故事。

影片一开始,陪审团12个人中有11个人认为男孩有罪,只有亨利·方达扮演的建筑师觉得该案有疑点。到最后,陪审团12个人一致认为男孩无罪,给人以鲜明的反差。该片几乎所有场景都在陪审团休息室里拍摄,通过12个人的案情讨论推动剧情发展,影片的代入感很强,让人感觉自己也是陪审团中的一员。该片从另一个角度向我们展示了陪审团在美国刑事案件审判中的地位和作用。

陪审团制度是一种由特定人数的有选举权的公民参与决定嫌犯是否起诉、是否有罪的制度。为了程序公正以及使陪审团能够真正代表最普遍意义上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的选择是完全随机的,并要接受辩方律师和检方的审查,任何一名入选的陪审员必须同时得到双方的认可,最终形成12名陪审员和12名候补陪审员。为了保证陪审员在判断事实时不受舆论和外界不合理的影响,他们不可以看报纸和电视,陪审员之间也不可以互相交流和讨论案情。陪审团通常用来认定纯然客观之事实,所认定的结果仅具有事实认定之效果而非正式的判决。所以电影里陪审团讨论案情最终推翻有罪认定宣布男孩无罪也是推动剧情发展的需要,同时为了突出陪审团在普通法国家守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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