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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拘留案结事了

日期:2019-10-10 作者:桂春风、吴明红来源:执行局、法警队 阅读次数:字体:[] [] []

“这个案件你打算怎么办”。

沉默

“不还钱多少要有个态度”。

“这件事我没错,不该我赔钱”。

“两级法院对你这个事做出了相同的判决,而且你还请了律师”。

沉默

面对桂法官的询问,更多时候张某保持沉默和自说自话。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执行案件已经两年多时间,桂法官早想尽快执结该案件。通过调查发现,张某在当地承包了一百多亩农田种植水稻,现如今刚收割的湿稻即可出售并且价格可观,一亩田有1000多元的收入;张某有两台大型农用机械,价值不菲却不易处置;自从在张某银行卡上扣划2万多元,张某再也没有往银行卡里存钱。证据显示张某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该案件还有3万多元未履行,标的额不大,马上又是中秋节举家团圆的日子,又是农忙收割的季节。种种考量之后,桂法官果断申请对张某采取拘留措施。

第二天上午,张某的侄子便来到法院请求履行剩余的执行款,恳求法院提前解除拘留措施接叔叔回家过节,这一前后长达两年的案件就此执行结束。近期南陵县法院不断加大“江淮风暴”秋季行动执行力度,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早日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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