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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祖国】听八旬老人回忆法院宣传战线的那些年

日期:2019-08-28 作者:唐欢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次数:字体:[] [] []

78岁高龄的解渭生,在南陵县人民法院工作20余年,没有办过案件,却未缺席过任何一个法院审理重大案件的现场;没有写过判决书,却是多家媒体的特约通讯员,写作的法院新闻稿件被中央、省市媒体采用无数;没有在审判席上敲响过法槌,但同事们亲切称他为“辅助法官”……

1989年,解渭生调入南陵县法院,从事办公室工作。没几年,法院成立调研室,他进入该部门,开始了相伴近20年的法院文字工作。

8月21日,精神矍铄的解老,谈起当年与文字为伍的岁月,依旧激情满怀。

“从进法院工作直到2002年我退休,我从未出一次庭,审理过一件案件,同事们说我是法院这个大家庭中的辅助法官。”解老坦言,在法院这个业务为上的司法机关,“辅助法官”这个词眼确实让自己有种失落感。失落感没有持续太久,因为很快,他便在宣传调研的文字工作中开始收获一枚枚硕果,在这些收获里,他愈发相信自己的工作是法院系列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1990年代的南陵县,还是工业基础薄弱,农村人口占95%以上的农业大县。冤死不告状,输赢凭拳头,有怨吞下肚,趴着做孬人,这是当时群众普遍对“打官司”的认知。解渭生的第一篇调研报告就是在调查走访这一情况后,写下了“农民为什么怕打官司”。该报告上报给南陵县政法委,受到相关领导的重视,随后县政法委以简报形式下发各乡镇。随后,解渭生以“法院大门为你开”的醒目标题在法院宣传橱窗上向过往的人宣传法律知识,介绍法院的工作性质、任务、职责,告诉人们如何去打官司,如何依法维权。“当时,宣传橱窗做好后,每天都有人围观、到法院咨询,这样的宣传形式增进了群众对法院的了解,改变了他们对打官司的认知。”

从调研到宣传,解渭生准确定位自己的工作职责,并为法院与百姓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

法院的宣传岗位,有着更为丰富和重要的工作内涵。法官专注办案,居中裁判,对外的形象是“铁面无私”“没有七情六欲”,但是司法为民的苦心,加班加点办理案件的辛劳,田间地头调解的耐心……很多不为外人所知的“面孔”却让法官职业显得颇为神秘。

解渭生至今保存着他在媒体上发表的不可计数的稿件。

在调研中看到基层法庭的同事拒吃请办好案的精神风貌,十分感动,他便连夜加班写下了《水乡有这样一个基层法庭》长篇通讯,受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省高院以简报形式刊出并下发至全省各级法院,随后文章被上海《民主与法制》刊登。

每逢法官们开庭,解渭生只要有时间,一定前去旁听记录,判后深入了解案件细节;走进每一个基层法庭,了解基层工作的喜乐忧愁。当年,他采写的50多篇法院宣传稿件先后被《芜湖日报》、《大江晚报》、《安徽法制报》等采用。尤其典型案件,成为他深度挖掘,充分诠释的素材富矿。他的案件纪实先后在中央媒体、省市媒体刊登,他也成为多家媒体的特约记者。

回忆当年的奋笔疾书,解老依然感谢手中的一支笔,让他能够将法院的声音传递出去。

现如今,接棒宣传的法院研究室,工作职能相较于曾经,丰富而多样,宣传载体完全信息化。微信公众号、微博、官网、抖音,微电影、小品、新闻通气会,宣传形式已经从二维模式转向三维立体,以信息化为抓手的宣传工作,逐渐与审执业务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南陵县法院研究室主任牧丽介绍,为了推进司法拍卖,法院定期选取司法拍卖房源,通过公众号等新媒体形式推广,成交率和成交价都有一定程度的提升。集中执行行动通过新媒体的传播,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和点赞。通过建立信息员制度,法院更多审执岗位的同事也成为宣传素材的提供者,不再局限于一个人、一个部门的力量。牧丽本身负责研究室工作外,还是一名员额法官,承办一定数量的案件。与各类型案件的零距离接触,让她对法院宣传工作有着更为深刻和多元化的思路。

“宣传工作不是法院的辅助工作,它肩负着传播法院好声音的重要职责。曾经的法院宣传人靠一支笔鼓与呼,现如今的法院宣传人有着更为丰富的平台和资源,将来的法院宣传只会更加丰富多彩。”牧丽对法院宣传工作的未来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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