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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法院打造审管“三位一体”监管机制

日期:2019-08-27 作者:金婷婷来源:审管办 阅读次数:字体:[] [] []

近年来,南陵法院审管办围绕审判管理七项基本职能建立健全案件流程管理监督、案件评查监督、审判绩效考核、审判态势分析、阳光司法及审判委员会事务管理等相关工作方案制度,将审判管理工作作为“班子重点工程”,建立“一把手”院长、部门负责人和审管办三方监管机制,明确目标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实现具体案件从立到结全程掌控,整体质效由始至终全面监管。

一是突出“一把手”院长监管责任。院党组高度重视审判管理工作,明确纳入“班子重点工程”,按照“一把手”要求,分管院领导明确审管任务,采取分时、分人、分案督促方式,细化目标任务,每周定时,每天实时跟踪结案数据及进展情况。对结案进展相对落后以及案件质效偏低的承办人适时提醒采取相应督促措施,监督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理进度。

二是明确部门负责人监管任务。在院内部明确部门负责人是各庭室审判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完善庭室案件管理规范流程,平衡内部人员任务分配和人员调配,加强部门质效管理,构建反应迅速,应对有力的审判团队。

三是发挥审管办中枢监管职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建立一把手院长抓全院,部门负责人抓各自庭室,审管办抓中枢的监管体系,以审管办为中枢平台,通过审判态势分析、常态化统计研判、数据有效性预判,快速发现弱项指标,有效将审管责任压力向上向下传递延伸。

2019年在案件数量继续大幅上升的严峻形势下,在人案矛盾、深化改革、进一步解决执行难等各项工作压力特别巨大沉重的情况下,截止7月底,南陵法院收案、结案增幅,同比增长分别为10.99和10.61。2019年1-6月结案率在全省法院中居第六位,据全省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调查结果显示,2019年上半年,人民群众对南陵县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达百分之百,位居全省政法单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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