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皖0223执154号章班传执行裁定书送达公告
日期:2019-08-01
作者:南陵县法院来源:南陵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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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皖0223执154号
章班传: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李南峰与被执行人章班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章班传未能主动履行(2017)皖0223民初657号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李南峰的书面申请,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章班传拥有的位于南陵县弋江镇沙滩的二套房产,该房产均为无证房产。
特此公告。
二0一九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