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0223执369号盛明星执行裁定书送达公告
日期:2019-08-01
作者:南陵县法院来源:南陵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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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皖0223执369号
盛明星: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汪玉梅与被执行人盛明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盛明星未能主动履行(2016)皖0223民初203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汪玉梅的书面申请,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盛明星名下位于繁昌县春谷商市种子公司隔壁房产,产权证号:繁城私字第14967号。
特此公告。
二0一九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