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 2019年7月22日8时30分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2号法庭公开审理由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徐鑫、王军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被告人胡夕强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贷款诈骗罪;被告人张兴涉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被告人赵春林、孙涛、白雪松、赵全进、诸先国、胡昌意、恽奎龙、刁剑锋、黄成涉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骆晴、王礼成、李慧娟、孙国强、夭太广、王天宝、俞晴、桂春、杜蕙、许慧、邹旭明、孙婷、竺妍妍、汪杨明月、袁琪、杨彤涉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被告人杨沛、俞源源涉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雷刚涉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被告人梅成成、翟海缔、吴明军、卜为祥、孙翠英、雷鹏涉嫌犯诈骗罪;被告人刘怿涉嫌犯贷款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周凤、魏长鸣、游玉瑶涉嫌犯贷款诈骗罪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