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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0223执恢4号芜湖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评估拍卖公告

日期:2019-07-12 作者:南陵县法院来源:南陵县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字体:[] [] []
 

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2019)皖0223执恢4

芜湖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杭州浩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芜湖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芜湖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主动履行(2015)南民二初字第0004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杭州浩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委托安徽中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芜湖润泰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大公馆7#楼一单元1802室(不动产权证:皖(2018)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06947号)、南陵县籍山镇大公馆7#楼二单元1802室房产(不动产权证:皖(2018)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06950号)及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在2019121日作出芜湖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户房地产评估报告,确定估价对象在2019121日的评估总价为92.49万元,单价5012.00/m²。对此评估报告如有异议,可在本通知书公告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并预交重新评估费用。如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和预交重新评估费用,期满后,本院将依法对上述房产进行公开拍卖。

特此公告

0一九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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