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公 告
俞爱华、管敬宝:
本院在执行南陵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芜湖市众发彩印包装有限公司、芜湖南大纸塑有限公司、管敬宝、俞爱华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因四被执行人未能主动按(2015)南民二初字第00853号民事判决书履行义务,本院依申请执行人南陵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申请并委托安徽宇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俞爱华所有的位于南陵县籍山镇鲁班书香名邸A2幢3单元802室房产及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地权证南陵县字20130898号)进行了评估,评估机构于2019年6月11日出具了评估报告,确定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2019年5月20日的拍卖底价为人民币566887元(含装璜价值),单价603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93.98平方米。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评估报告,逾期则视为送达。对此评估价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满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并预交评估费用。如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和预交重新评估费用,期满后,本院将依法对上述房屋进行公开拍卖。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