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2019年6月4日8时30分在本院刑事审判法庭公开审理 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李晶、杨明、张浩中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马超、张爽涉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刘峰、杨宏伟、杨祺、袁航、程云涉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被告人梁飞涉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被告人胡坤、马梦露、周健、王萍、金璐、汪永欢涉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被告人徐磊涉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