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皖0223执1450号
章班传: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李南峰与被执行人章班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章班传未能主动履行(2017)皖0223民初65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李南峰的申请,委托芜湖新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章班传所有的位于南陵县弋江镇沙滩的两套房屋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在2019年3月6日作出章班传所有的位于南陵县弋江镇沙滩的两套房屋评估,确定估价对象在2019年3月6日的评估总价为379300元。对此评估报告如有异议,可在本通知书公告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并预交重新评估费用。如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和预交重新评估费用,期满后,本院将依法对上述房产进行公开拍卖。
特此通知
二0一九年五月六日
本院地址: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 邮编:2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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