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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法院对两起“套路贷”案件依法送达,深挖彻查

日期:2019-04-25 作者:李龙翔来源:研究室 阅读次数:字体:[] [] []


为了积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南陵法院积极落实该院《关于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的工作办法》。411日,南陵县检察院对两起“套路贷”案件提起公诉,该院当日立案受理。

案件受理后,南陵县法院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对于黑恶势力“保护伞”深挖彻查的要求,在送达阶段便开始重点摸排,主动深挖线索。并由县纪委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凤良敏对送达过程进行监督,摸排深挖黑恶势力背后可能存在的“保护伞”线索。

立案第二日,主审法官就着手送达事宜。由于案件涉及人员众多以及转押等原因,胡某等17名被告人取保候审,另外19名被告人关押较为分散,分别关押于南陵县看守所,芜湖市女子看守所和芜湖市第一看守所。412日与15日主审法官对于两起案件中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胡某等17名人分别送达起诉书副本。415日,对关押在南陵看守所的张某某等5名被告人进行集中送达。

考虑到距离较远、提讯场地紧张且关押在芜湖市女子看守所、芜湖第一看守所的被告人人数众多等因素,418日、422日主审法官带队前往芜湖市,分别对关押于女子看守所的李某以及关押在芜湖市第一看守所的杨某等13名被告人进行送达。为了及时送达完毕,主审法官争分夺秒,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开展送达。对每一名被告人的送达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在依法严惩的同时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目前已顺利完成对全部36名被告人的送达,并为10名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指定辩护人。

在对每一名被告人送达期间,主审法官及驻院检组长都详细询问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成功摸排出一条涉黑涉恶案件中存在“保护伞”线索并及时上报,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斗争中的积极作用。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推进对两起案件快审快判快执,坚持依法严惩,严把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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