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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法院积极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加强房地产审判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

日期:2017-06-30 作者:季政 阅读次数:字体:[] [] []

近期,省高院下发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房地产审判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作为南陵县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的主力庭室,民一庭组织全庭干警进行了深入学习。

省高院提出了“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服务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公正高效审理号各类房地产纠纷案件;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水平;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服务保障措施落到实处”的意见。

房地产类案件包括范围广,包含土地类纠纷、建设工程类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房屋租赁纠纷案件等,在民一庭审理案件中所占比重较大。为了深入贯彻省高院的意见,民一庭全体人员对《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房地产审判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进行了深入学习,并将其精神与实际工作创造性地相结合,服从、服务于南陵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我们在审理房地产类案件时,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推进房地产审判裁判尺度统一,综合运用政策考量、利益平衡、柔性司法等方式履行司法审判职能,深入调研房地产审判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及时总结司法审判经验,努力推动形成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法制氛围,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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