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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合一显清廉 学以致用促公正——南陵县法院青年干警参加 “讲纪律、守规矩”学习论坛心得

日期:2015-11-03 作者:高鑫 阅读次数:字体:[] [] []

自从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讲话后,“讲纪律、守规矩”已成为政治生活的高频词。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认为“讲纪律、守规矩”是党员和领导干部的人格底线,是落实“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具体体现。

从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一系列案件看,一些身居要职的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腐蚀了自己,侵蚀到党的一些重要领域和部门,其危害程度令人发指。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只有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除恶务尽,彻底割除党内的腐败毒瘤,才能形成和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要做到内化于心,首先应明确什么是纪律?而规矩又是什么? 纪律就是规则,是用来约束人们行为的规章、制度和守则的总称。“规矩者,方圆之器也,矩以制方,规以制圆,依规矩而方圆乃成。”后逐渐引申到法律等各个领域,表示各个行业或领域的规则和秩序。中国共产党最宝贵的品质,不仅在于始终和人民在一起,还在于始终以严明的组织纪律做坚强保证,确保我们党不变质不走偏。我们党在90多年的艰难求索中,许多行之有效的规矩,无不是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通过探索、试错和创新的结晶,无不是奋斗智慧、经验得失的积淀。无论是党章这个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总规矩,还是政治纪律这个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无论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国法,还是作为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的党内规矩;无论是成文的刚性规矩,还是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自我约束规矩,都是管党治党的重要财富,都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守规矩不是抽象的说教,而是具体的、实在的,每个党员和领导干部应该刻骨铭心,知行合一,“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方方面面从严要求,从严实践。要像焦玉裕、牛玉儒那样,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身份职责,决不丧失立场、迷失方向。只有切实理会“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才能明了哪些事不能做,哪些话不能说;哪些该这样做,哪些该那样做;才能真正做到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衡量一个党员干部合不合格,守纪律、讲规矩是一条重要标准。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更要如此。

司法是社会正义最后一道的防线,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司法工作事关国家法律实施,事关公平正义,事关百姓安居乐业,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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