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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法院:四举措“打财断血”推进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

日期:2019-04-15 作者:黄晨一来源:南陵县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字体:[] [] []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安徽省南陵县法院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坚决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重点部署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全力抓好涉黑涉恶财产刑执行工作。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危害一方,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有一定的财力物力支撑。南陵县法院全力抓好涉黑恶势力犯罪的审判工作的同时,紧盯“打财断血”,加大对黑恶势力的财产刑处罚力度。2018年审结的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01918日二审判决生效之后,立即启动违法所得追缴的执行工作,成功将违法所得7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二是快判快执,开辟九类及重点领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对涉黑恶势力犯罪执行案件快立、快执、快结,防止因执行周期过长,影响打击效果。对2018年以来审结生效的九类案件及农林牧渔等重点行业领域刑事案件予以全面梳理, 开辟绿色通道,加强立案庭、刑庭与执行局实时对接,确保在判决生效后,将财产刑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及时移送执行。截止至20194 15日,全院已移送执行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九类财产刑案件102起,其中已执结99起,执行到位50万余元;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涉农林牧渔重点行业领域财产刑案件16件,执行到位财产刑及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约64.25万余元;其余未执行完毕的案件均已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三是穷尽措施,线上线下拓宽财产线索渠道。积极加强与政府、公安、国土、银行、村(居)委会等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将线上查控系统与线下传统调查相结合,加大强制措施的执行力度,依法运用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等执行措施,确保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高效执行,有效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四是法治宣传,营造氛围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部分被执行人对财产刑存在抵触心理,执行难度较大。南陵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法律政策宣传,向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家属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地开展对被执行人的帮教工作,促进当事人履行义务,不断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认识,营造多方共同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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